「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汤先增文/图
近年来,福州市坚决贯彻耕地“非农化”“六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严控新增违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有力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并坚持法律政策宣传下乡进村入户,着力营造全市上下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坚决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此外,福州市各区县充分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动态执法手段,发挥市县乡三级联防联控作用,加强网格化巡查,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取得明显成效。
拆除占耕违建并复耕
长乐区:建立“两违”台账,做到露头就打
为有效解决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长乐区“四举措”扎实开展农村“两违”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两违”登记台账,做到“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拆除”的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做好本辖区内的“两违”管控工作。切实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对应该拆除的违规建筑,坚决拆除。
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钉子户”“硬骨头”,坚决予以查处;对正在实施的违法搭建,做到露头就打,坚决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在镇政府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两违”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
据了解,近日文岭镇镇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后董村大垱尾祖厅违章搭盖。执法人员当即带着拆除工具来到违建现场,在告知违法建设当事人利弊后,该当事人仍抱有侥幸心理。伴随着“咚咚咚”声,执法人员拿起铁锤砸在违建上,对该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约89平方米。
仓山区:严控农村“两违”,坚持“零容忍”拆除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仓山区领导高度重视,印发《仓山区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落实工作。在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耕地“两违”问题上,该区对发现的新增问题,坚持“零容忍”予以拆除。
今年10月22日,城门镇在“两违”巡查中发现厚峰村南江滨路旁一处违建,为单层铁皮结构,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立即劝导该违建户自行搬离,于年11月4日拆除该违建建筑。
南屿镇一处违建被拆
高新区:治理乱占农村耕地推进土地复耕
今年6月16日上午,高新区南屿镇党委书记郭晓华和镇长陈祖勇组织召开非法占用耕地整治部署会后,由相关分管领导现场亲自指挥部署,包村领导和执法队队长刘建兵等同志具体安排决定下,对九都村白岩自然村一座非法占用耕地建筑依法拆除并组织复耕。
由于此处违法建设在山上,执法队于当天上午8时集中前往该处,经过一上午时间将此处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经过一天不懈努力,执法队终于在下午5时完成复耕,此次行动南屿镇执法队、国土、保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出动人员50多人,渣土及清运垃圾车辆20台,机械3台,共清理及复耕违法建设面积0.8亩。
晋安区:构建“两违”立体管控模式
为做好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拆除复耕工作,晋安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自年6月监测以来,安排专人对卫片所在地新店镇红旗茶场采沙场及石料堆放项目进行定位,同时邀请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实地查看、确认定位区域,并汇报清除复耕方案。
经核查,该地块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承接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卫片显示占用土地面积6.7亩,其中耕地1.98亩,基本农田4.06亩。当即要求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搬离场内器械,并要求其对该地块进行覆土复耕,该公司积极配合进行整改,目前卫片图斑已覆土复耕完毕。
下一步,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对辖区拆后土地复耕逐宗逐项摸排,结合地理位置、群众需求等要素,努力将拆后的土地综合利用。同时,建立健全结网式督查通报机制,不断强化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多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有效防止拆后回潮。
马尾琅岐镇拆除乌猪洲岛上一处违建
马尾区:三级监管严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
自年7月起,福州市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马尾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马尾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各镇街及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村巡查监管、镇街处置上报、区监督跟踪”三级监管机制,打响“耕地保卫战”。
此外,多次通过一线监督、实地查看、入村访查等方式,重点查看乱占耕地建房复耕复绿、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农地农用。同时,严格贯彻《马尾区“两违”整治常态化监管机制》中“五个一”(即一张图、一份清单、一支队伍、一套机制、一个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近日,马尾区自然资源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到琅岐镇原上道水闸A5标段旁有可疑图斑后,各部门立即到现场核实。经核查,该图斑为村民江某擅自在原上道水闸A5标段旁建设一座集装箱、一栋砖混结构房屋。琅岐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拆除搬离现场设备,组织复耕复绿。
编辑:陈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