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否享受该优惠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年10号文的规定,准予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主体分为三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型微利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需要看纳税人是否是个体工商户户或小型微利企业。
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政策。政策中的个体工商户,就是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若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按照第一类群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即可。
情形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②资产总额不超过万元;③从业人数不超过人(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④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为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万元的,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与小微企业判读标准不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年度应税销售额为标尺,小型微利企业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税法认可的利润)为标尺,所以存在某些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同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若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依然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情形三: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若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为一般纳税人的,则不可以享受“六水两费”减半征收的政策,不属于准予享受的三类主体。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属于第一类主体,可以享受。
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享受该政策?
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前三个条件(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②资产总额不超过万元;③从业人数不超过人)即可在首次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年非新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优惠政策?
年1——6月份,依据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年7——12月份,依据本年度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认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