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国的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是农村重要的资源性集体资产。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绝大部分农村土地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到了各家户,极大的提高了农村生产力。但农村土地承包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不宜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的土地,指的是荒山、荒滩、荒丘、果园等土地,有的村还留有不少机动地,这些土地要以公开招标、公开协商的方式进行承包,所得承包收入归集体所有或按人口分配给全体村民。这些土地承包的过程中,大部分村能够公开招标、公平公正,但仍有不少村庄承包过程猫腻很多,不公开、不透明、不招标、不交租,甚至有人长期把集体土地占为私有或者改变土地性质、破坏耕地,导致集体利益严重受损。近期,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一次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上严肃提出,土地作为重要的农村集体资产必须严格清查,特别是对于承包不按程序、长期不交租金、改变土地性质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责任,以下5种承包乱象要被治理了。(1)不公开不招标,个人说了算。一些农村在集体土地承包时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标,而是在土地承包中搞私下交易,很多都是村干部亲戚朋友或者家人来承包,别人想承包只能靠边站,承包费是多少、承包期限多长、承包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等事项,都是由村干部说了算。(2)名为承包土地,实为“以租代征”。根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只能用于农业生产,除宅基地等3种规定的情形外,搞非农建设必须申请国有土地,但一些人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在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厂建房、搞商业开发,这种“以租代征”行为必须制止。(3)长期不交租金,蛮横耍赖皮。有些集体土地被承包后,承包人以土地收入少、种地不赚钱为由长期不交承包费,有的是依仗人多势众没人敢提反对意见,有的是私下与村干部交易,村民对此很无奈。(4)转租转包太多,集体利益受损。农村土地转租转包是被允许的,但必须经得土地所有权人和原承包权人的同意,并在村委会备案,但有些集体土地被多次转包转租且不遵守上述规定,在收租金、防止破坏耕地等问题上只能集体利益受损害。(5)长期霸占不交,总想化公为私。有些人承包集体土地没有明确期限,长期承包租用,把集体土地当成自家土地,总想长期间承包后形成事实,不再交于集体。(6)包地为骗补贴,土地撂荒浪费。近年来,国家鼓励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鼓励种粮大户经营生产,对承包土地到一定数额的种粮大户给予更多的补贴补助,一些人承包村里集体土地,种粮生产为假,骗取补贴为真,承包不耕种,造成耕地撂荒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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